6)第112章 番外 传灯【修】_求生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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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关系,即使你认罪被判斩首,你娘还是请人写了状纸告到我这儿来。我看了你娘的状纸,辞藻直白简练,捉刀之人一定熟悉诉讼之事,应该也是他推荐你娘到我衙门来击鼓鸣冤。清远县……听闻有一位专门替人打官司的大状师,名闻广东,善写状纸,能请动大状师替你捉刀,要么你是个远近闻名的好人,要么此案奇冤。”

  林大趴在地面的手抖了抖,略有动摇。

  知府:“若是奇冤,本府自会管到底,还你清白!”

  林大还是无动于衷,不敢再轻易相信他人。

  知府想了想:“你可知本府师从当朝宰执赵白鱼?”

  “赵白鱼?”林大猛地抬头,神色撼动:“传闻铁面无私、手里无冤狱的赵白鱼赵大人?”

  “正是!”知府笑了,“你信不过本府也当相信赵大人青天之名。本府知道你这两年见识太多官场黑暗,对平冤昭雪不抱希望,但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该为你的老母亲想想,她这把年纪都没想过放弃你,四处奔走,花甲之年还上公堂诉冤情,你又如何能轻易放弃生命?”

  林大没忍住崩溃的情绪,霎时涕泗滂沱,半晌后勉强平静:“大人有话且问,小的配合。”

  知府:“将你当日从岳家带走谈氏的经过再描述一遍,一五一十说清,不要有任何的遗漏。”

  林大无需思考就能将他反反复复说了无数遍的经过再描述出来:“当日我接谈氏回家,行至小道,她突然言语讥讽,大骂我无能、废物,她还告诉我她偷人,她嫁给我的三年、我不在的时间里,她一直偷人。我气得失去理智,将她推倒,又踢了一脚,混乱之时她拔出我腰间的匕首往我手臂划了一刀,看着胳膊流出的鲜血,我气得头一阵阵发晕,把匕首夺回来,又脱下外衫擦血,而她还尖叫着要同我和离……我怕我失控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情,也不想和离,便匆忙逃走,途中越看外衫沾到的鲜血便越觉得心烦,于是脱下来扔进河里,跑去喝酒——”

  说到此处忍不住痛哭流涕:“如果我没抛下谈氏,她就不会被歹人所害,以至于尸首异处。她想和离,那就和离,她不会死,我娘也不必白头人送黑发人,彼此都好!可叹我没早点想明白!”

  知府:“谈氏说她偷人,可知是何人?”

  林大摇头,有些羞愧:“我很少在家,对此毫无头绪。”

  盯着林大看了会儿,知府起身低声吩咐狱卒去办事。

  狱卒听令,过了会儿拿着碗鸡的鲜血回来。

  知府:“泼他身上。”

  狱卒把血泼到林大身上,后者低头看,两眼一翻直接晕倒。

  师爷目瞪口呆。

  知府淡定:“他晕血。”

  言罢令人将林大带回牢房,而后走出去。

  师爷:“林大见血即晕,绝不可能杀谈氏,更别提砍断她的头颅!而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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