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109章:上層人物_權術之王(一號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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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就沒定在周一。

  但是他接到了另外一個消息:經市北區人民法院審理判定,以誹謗罪判處被告人李誌超有期徒刑兩年;以誹謗罪判處被告人於震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執行。

  據說,李誌超拿到判決書以後不服,打算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李睿對此嗤之以鼻,這個家夥是不是腦子進水了啊,乖乖地老實認命不結了?還要上訴,他難道還不清楚他的對手在市裏的影響力嗎?也不是自己吹牛,更不是自己囂張,相信就算市法院二審此案的時候,在得知此案的當事人是自己這個市委一秘之後,也會維持原判,甚至可能會湊自己的趣兒,故意加重刑罰。唉,李誌超這個人啊,有時候精明透頂,有時候又笨得要死,真不知道該怎麽說他。不過他這次可是徹底玩完了,市工商局已經將他的公職開除,黨籍也已經銷掉,等他蹲完大牢回來之後,就是狗屁不是的一個小人物了,估計以後連生活都難以維係,但這也怪不得別人,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至於他的嘍囉於震,這次算是放過他一馬,隻給他一個小小的教訓罷了。他要是今後還看不清局麵,那就別怪自己心狠手辣了。當然了,他這次被捕,完全是出於他的鐵哥們李誌超的揭發,相信此番他也會看清李誌超的真實麵目,會跟他反目成仇的,自然也就不會再跟著李誌超跟自己作對了。

  相比於這兩個忘恩負義的東西,他們的老夥伴張兵就有眼光與遠見多了,早早的就改換門庭,投到了自己門下,自己也願意照顧他,這樣不是很好嗎?老同學提攜照顧老同學,共同進步發展,今後還能流傳下一段佳話。為什麽非要算計來算計去的呢?

  下午五點多的時候,盛景大酒店總經理歐陽欣的辦公室裏來了一位稀客,其實這人也不是外人,正是昨晚上帶隊來酒店“調查案件”的那個男警官。

  歐陽欣對他並不喜歡,因此請他坐在沙發上以後,沒有主動跟他說話,但還是按照待客的規矩,喊人進來給他沏茶倒水。

  那警官說道:“先認識一下吧,我姓李,我叫李海濤,是咱們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的副支隊長,以後還要請歐陽總經理多多關照。”歐陽欣淡淡地說:“不知道李支隊長找我來有什麽事?”李海濤笑嗬嗬地說:“所謂無事不登三寶殿,今天我來了,自然就是有要緊事。我開門見山的說吧,是想囑咐你一點事情,說是做一筆交易也行。”歐陽欣秀眉微微挑起,道:“哦?請李支隊長明說。”李海濤說:“首先我得說明,我是抱著誠意的態度來的,跟你說的也完全都是心裏話、大實話,希望你也能跟我交心,咱倆好好合作,將這件事擺平。”歐陽欣笑了笑,道:“我也喜歡交朋友,更喜歡實在的朋友。”李海濤道:“好,那我就說了。我要說的就是昨晚上那個跳樓案。”歐陽欣早就猜到他是衝那起案子來的,聞言提起了十二分的小心,道:“你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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