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四十八章 失权_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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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第一项证据,原告论文《关于磷酸基团定向分子在蛋白质的酸化现象》,Bio的刊稿信。第二项证据,原告论文《在增强拉曼光谱下的蛋白质与核酸二级结构研究》,Huent期刊的刊稿信。上述刊稿信系有关杂志社向被告转发曾发送过给原告电子邮箱的刊稿信。”

  “上述证据可以表明,原告在京都大学攻读博士期间,分别于今和三年七月、今和四年一月,发表了上述论文成果。涉案构成学术不端的论文,系原告在就读博士期间所发表。”

  竹泽看着手中的证据册,继续往下念。

  这位律师并没有停顿下来,给原告发表质证意见的时间。

  显然,在竹泽的构想之中,原告是不可能对第二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的。因为第二组证据的这些刊稿信都是千真万确的,都是美希子自己亲自发表的成果,绝无进行质证的可能性。不可能对这些刊稿信本身有任何怀疑。

  然而,正当竹泽往下念之时,骤然之间,又是一个男声响起,打

  断了她的举证。

  “下面。原告对被告代理人出示的第二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这个有些冰冷、带有着玩世不恭语气的男声再度传入竹泽的耳中。

  竹泽不由得顿了顿,抬起头来,有些难以置信。刚才,这个北原律师扬言要对京都地方议会的文件进行违宪审查,竹泽就已经觉得他是在乱来了。而现在,对于一组根本不可能被质证的意见,却硬要发表质证意见,这毫无疑问是更加乱来。他……他是在开玩笑吗?这种证据有什么好质证的。

  他是在拖延时间。

  很快,竹泽作出了判断。

  这本来就是一起无比荒唐的官司。既然胜算本来就已经十分渺茫,那么对方代理人必然不会将重点放在所谓的法律论证上。相反他会尽一切可能地进行一场“表演式”的作秀型庭审,来搏媒体的眼球,越是无理取闹,越是夺人注目,就越能引起轰动的效应。

  竹泽当然没有必要去阻止这种作秀式的庭审表演。因为越是这样做,只会越招致法官的反感。在法庭上进行“无理取闹”,那简直是自取灭亡。

  北原手上拿着对方的证据册,翻动到了竹泽举证的那几页刊稿信,用手指了指上面邮件的发件信息,露出了微笑。

  一个有些顽皮的微笑。

  一个带着几分恶作剧意味的微笑。

  一个像是故意带着几分夸张和坏意的微笑。

  下一秒钟,北原的声音响起道,“裁判长。请留意这两份邮件的发信时间。邮件相关的发信时间为今和5年4月13日。而此时,原告代理人已就京都大学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一旦开始,行政机关即不得向第三人收集证据。此即为证据失权制度。”

  【证据失权制度】

  【所谓证据失权制度,是行政诉讼中特有的一项制度。即证据失权制度为行政机关设定了更加严苛的举证义务。例如,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但逾期举证的话,即视为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时,没有相应证据。再比如,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诉讼一旦开始,被告即不得收集证据。证据失权制度的设立,在于督促行政机关必须要依法行政,只有在掌握充分事实证据的情况下,才能作出行政行为】

  只听得北原继续道:“现被告所出示的两封电邮形成时间均为行政诉讼开始以后,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京都大学已不能自行收集证据。就此,原告代理人请求法庭否认被告所出示两封电邮的证据资格,并视京都大学在作出撤销我当事人博士学位决定之时,未掌握上述两封接稿信!”

  第二百四十八章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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