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百零五章 惊呆众人的对赌协议!_神豪之我有亿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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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与出让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

  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融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投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

  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通俗易懂的说,就是双方商讨出一个期望达成的目标,如果曹兴宇做到了,那谢清就给与一些奖励,如果没做到,曹兴宇则给与赔偿。

  当然,怎么赔,赔多少,这都是要协商好的。

  而这个对赌目标可以是公司盈利、规模、营业额、年增长额、业绩等等任意一项可以量化的指标。

  至于对赌的目的,则是保障双方的利益,并且进一步的增加扩大双方的利益。

  在融资方这边,他们可以根据对赌条款的难易度,去争取更多的资金以及其他的一些附加条款。

  在投资方这边,也是保障了这次投资的收益,只要所投公司不倒闭破产,基本就不会出现亏损的情况,并且几乎是肯定能获得不少收益的。

  因为公司如果达成对赌条款,那代表企业发展的很好,投资方手上的股份自然是水涨船高,所以他肯定是乐见其成的。

  而如果没达成对赌条款,那更好说了,融资方需要按照约定给与赔偿,这个赔偿可以是股票、现金或等价的其它资产等等。

  拿到赔偿的投资方依然是不会亏的。

  所以总结来说,投资方肯定是更喜欢对赌协议的,因为对他们的保障更大。

  而这,也是曹兴宇选择这个方式的原因,能让谢清暂时忽略掉商业计划。

  当然了,并不是任何一家创业型公司都能像曹兴宇这样去做,

  因为哪怕你提出对赌,投资方都很可能还是要听听你的商业计划,要不然你分分钟把钱花光,宣告破产了,那对赌协议也就毫无价值了。

  而曹兴宇之所以能这样做,区别就在于他的公司已经充分的展现出了一些“实力”。

  网络上的几千万消费以及一亿奖金活动,累计资金已经奔着两亿而去。

  再加上店铺的各种令人不敢置信的大手笔措施等等。

  这些还都是在公司成立短短一两周内达成的。

  光这两个点,就足够让谢清放下一些诸如公司是不是会倒闭的顾虑了。

  而事实也确实是如此。

  当谢清听到曹兴宇说出对赌协议的时候,她眼眸当即一亮。

  自己怎么忘记这茬了呢?

  “按照对方背后资本所展现出来的实力,破产肯定是概率很小的事,或者说短期内根本就不存在破产的可能,不然开始就投一两亿进去干什么?钱多烧的慌?”

  “而对方刚刚创立,商业计划不能透露也实属正常。”

  “在这种情况下,我只要把对赌条款设立的好,那这个方式无疑是能大大降低我的风险!”谢清在脑海里思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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