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一章 严肃军纪,丁府密议!_最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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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雨欲来惊满楼。

  三日之后的黎明,属于帝**法正式起步的黎明,在光和五年甘月十八号(公元182年2月18日)这一天,悄然间诞生了。

  吕布糅合了先代与后世的军法,其中有孙子兵法的结晶,有战国兵策的渗透,有戚继光的杀倭军令,有近代化军队的阵地之心,现代化军队的荣耀之心。以及一系列涉及到卫生,军事等等与行军打仗密切相关的法令。

  这一部名为《吕氏军典》的小册子,谁也未曾想到,会成为后世史学家誉为脱了时代局限的文化军典。当然这只是初稿,以后随着吕氏集团更多惊采绝艳的文臣加入,它一步步的被完善,一步步的被润墨。

  而吕氏军典中又以九杀九斩与七赏七功最是有名。

  一杀:投敌卖国者,杀!二杀:泄密军情者,杀!三杀:临阵脱逃者,杀!四杀:祸乱友军者,杀!五杀:未经准许进入重地者,杀!六杀:战斗时不听指挥者,杀!七杀:训练时不尊号令者,杀!八杀:未经允许奸。淫妇女者,杀。九杀:私动粮草军械牟利者,杀!

  一斩: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二斩: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三斩: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四斩: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五斩: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六斩: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七斩: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八斩: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九斩: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一赏:奋勇杀敌,夺敌级者,当赏。二赏:刺探敌情,得有利情报者,当赏。三赏:训练之中优秀卓越者,当赏。四赏:军阵演练绝者,当赏。五赏:提出军纪漏洞者,当赏。六赏:生擒敌酋,歼灭敌军等对敌方造成毁灭性打击,引起己方造成大胜利者,当赏,重赏。七赏:介绍招揽来贤才,贤将,提出对军士有利的方案者,当赏,当重赏。

  功分七等,一等功最强,往后依次递减。七等功最次。分为集体功勋与个人功勋。个人功勋:获七等功者,由所在伍长在全伍面前嘉奖。获六等功者,由所在什长在全什面前嘉奖。获五等功者,由所在队长在全队面前嘉奖。获四等功者,由所在曲长在全曲面前嘉奖。获三等功者,由所在校尉在全校面前嘉奖。并颁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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