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百四十四章 要活的堂堂正正_都市之我为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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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孙长宁道:“留在紫华了,有很多女孩子喜欢它呢,这猫现在懒得可以,我就没有把它带回来。”

  “你不带它回来?诶,我本来还想在走之前见一见馄饨的。”

  听了这个消息,陈喂顿时失落起来,随后数落道:“收养了馄饨,也就高一高二时候带回来过一次,这一次你回来了,结果馄饨还没来。”

  孙长宁无语:“妈,我是我,馄饨是馄饨,是我要回来不是馄饨要回来,我不给它买个托运票它都去不了燕京,让它自己回来它能一头给你跌到下水道里面去。”

  陈薇:“所以你回来时为什么不带馄饨呢?”

  孙长宁:“.........”

  陈薇:“所以重点呢?嗯?”

  孙长宁:“妈我错了。”

  陈薇:“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这神仙一般的逻辑对话再一次出现在孙长宁心中,那呐喊不停止,而孙长宁有些无语的是,看起来馄饨比自己要重要。

  然而陈薇似乎能听见孙长宁心中在说什么似的,她瞥了孙长宁一眼:“就像是你说的,馄饨又不能自己买票,你回来了把它丢在那边,这不就是撒手不管么?”

  “你这么大个人去哪了也丢不掉,可馄饨还是只小猫啊!”

  “本来就我一人摸的,现在倒是给了那么多小女孩子摸了,你就靠着馄饨在紫华找女孩子?”

  孙长宁:“???”

  合着馄饨都那么老了在老娘眼中还是小猫?

  那家伙有七岁多了吧!

  猫最高寿命是十年还是十五年来着的?!

  陈薇说完,立刻把这个话题掐灭,转而弄到李鹊身上,此时小姑娘还蹲在门前逗狗,陈薇看了这一幕,道:“这姑娘还挺喜欢小黄的?一般来说,大城市的女孩都不愿意碰乡下的土狗才对。”

  孙长宁心中说了一句:不愿意碰那是因为嫌脏,李鹊手上都杀过人她会在乎这个?

  不过确实是,不论怎么看都这小妮子都是人畜无害的模样,谁又能想到这家伙有可能是近代以来少有的天才呢?

  其实,在孙长宁看来,李鹊虽然天资无双,但比起曾经自己杀死的早田津义仍旧差了一截。

  即使如今李鹊似乎已经有些开始进步,但某些战斗技巧方面,还是比早田津义要弱,而后者同样是十六岁至十八岁的天才人物,甚至已经有小宗师的称呼。

  李鹊....虽然有双花红棍的威风称呼,但前面还要加个“最年轻”三个字,这样一来,听上去就掉价了很多。

  在看见家里面没有老爹,于是孙长宁便询问,而得到的答案是,自家老爹出去和别人谈生意去了,不过不用担心,到午饭时候就会回来了。

  现在时间是上午十点四十分。

  “你爸现在想趁着还能干动活,想要出去闯一闯,三十的年纪了,正好你上了大学,我们也没有了后顾之忧,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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