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六章郁婷姐姐_重回八零年代我妈年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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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还算过得去,除了廖婆子隔三差五的过来“打秋风”和到处辱骂陈贵兰歪心歪肝坏事做尽所以没有儿子外,倒还一切正常。

  星期一到星期五正常上班,星期六星期天就带着江盼籽和王奶奶祖孙一起去镇上卖发糕。

  做的时间长了,大家都知道电影院门口有个卖发糕的流动摊位,好吃又便宜。

  江盼籽觉得没有招牌和称呼也不好,索性自己找了块小木板,拿着柴火灶里烧没的木炭,工工整整的写了“陈记发糕”几个字。

  陈贵兰问她为什么不写江记而是写陈记,江盼籽很认真的告诉陈贵兰:“因为这是妈妈的产业,也是妈妈做的发糕,和江字这个字有什么关系?”

  如果可以的话,她宁愿自己不姓江,她是妈妈生的,她是妈妈的妮儿,却要跟一个没有对自己付出任何东西的男人姓,可以选择的话,她是不愿意的。

  她也希望陈贵兰拥有自己独立的产业,这样子和江涛海离婚的时候,他占不到她们一分便宜。

  婚一定得离,人生不过短短三万天,要陈贵兰待在这里,待在这嗜血的家庭,那她的重生有什么意义?

  离婚之前得想办法自立,避免村里那些人东扯西扯的,江盼籽心里打过一遍又一遍的算盘。

  只有搬离这里,去大城市!

  去没有人认识她们的地方,离开腐烂的地方才能见到阳光。

  之前的人不愿意离婚,是因为什么呢?

  社会对女性的道德绑架是一方面,觉得她们若离了婚,便是“烂裤裆”,男性离了婚只会觉得他们可怜有担当,是“香饽饽”。

  更重要的方面还是经济能力方面,女孩子读书读的少,社会岗位的选择更多还是偏向男性,女性被迫成为家庭主妇,没有经济收入,孩子法院也不可能判给你抚养,除非你净身出户。

  想一想还真是毛骨悚然,结了婚生了孩子,就得忍受一切辱骂和逼迫,若你反抗离婚,只能落个净身出户,孩子也不是自己的。

  女人还是舍不得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这块肉。

  身边的人只会一遍又一遍的劝你“为了孩子忍一忍”“孩子大了就好了”“哪个男人不打老婆的?老了就好了”“男人正是爱玩的年纪,你忍让一点不就好了”“夫妻吵架不就是床头吵架床尾和”

  等你熬到孩子大了,熬到男人老了,那你呢?

  你的青春年华呢?

  “知道了,妮儿。”

  听女儿这么说,陈贵兰心里没由来的汹涌澎湃。

  对啊,是陈记不是江记。

  是她陈贵兰的陈记,不是他江家的!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下子就快十一月份了。

  经过长达一个半月的买卖,来回奔波,陈贵兰总算赚到了些钱,可以多买些肉蛋给江盼籽补补身子。

  江盼籽也看起来比之前有颜色多了,脸颊也开始肉嘟嘟的,个子也高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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