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百二十四章 欺人太甚,借刀杀人_我为红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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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不能自拔,爱到死去活来的俏尼姑。

  妙玉微微一笑,大大方方的看向眼前这个方方面面都无可挑剔,无可比拟的如意郎君,她一身白衣,端庄得体,清新澹雅,虽不施粉黛,却难掩动人的颜色,若论容貌,贾瑜个人觉得,她仅次于林黛玉和薛宝琴,仔细对比一番,薛宝钗可能都要稍逊半筹,是一个极为难得的大美人。

  “公子。”

  时至今日,她依然沿用这个称呼,一如当时在玄墓山下初次见面时一样,“瑜儿”是林黛玉的专属,其他人一般不会使用,她们大部分时候用的都是“哥哥”,也会根据情况,在前面加上“好”“坏”“臭”之类的前缀,以此表达她们当时的心情。

  贾瑜从来都不在意这些无关紧要的繁文缛节,她们想叫什么就叫什么,千篇一律是无趣的,百家争鸣的才有意思。

  薛宝琴充分发挥了小老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贾瑜洗脸的时候,她就在旁边递干毛巾,贾瑜吃饭的时候,她就在旁边剥鸡子,她用汤匙舀起一勺红米粥,鼓着小嘴巴,将其吹的凉一点,然后递到他唇边,不厌其烦,小模样很是认真。

  荣国府,荣禧堂。

  女卷和亲戚们齐聚于此,见贾瑜进来,除了贾母、薛姨妈、李婶娘、站着的李纨和王熙凤,余者纷纷起身问好,门第越高,越是讲究这些,平辈见到族长要主动行礼,不然就是不守规矩,不知礼数。

  史湘云跑上前拉住他的胳膊,这小胖丫头昨天晚上被他持续毒打了一个多时辰,期间几度陷入半昏迷状态,不停的求饶,没想到一觉醒来,什么事都没有,和以往一样,依旧嘻嘻哈哈,活蹦乱跳的。

  “哥哥,老祖宗突然改变主意,不愿意去了,你好好劝劝她老人家吧”,史湘云踮起脚尖,附着耳朵小声的说了一句。

  贾母芳龄两个三十六,是阅女无数的过来人,史湘云今天早上来给她请安的时候,她一眼就发现自己这个娘家侄孙女面色和走路姿势都非常的不对劲,瞧那小圆脸红的哟,眼角都是春意,根本不是一个闺阁女孩子该有的样子,不用说,肯定是昨天晚上被贾瑜用花言巧语给哄上了床。

  对于贾瑜这种婚前就办事的行为,她很是愤慨,云丫头这么小他都能下得去手,非人哉!更何况这还是自己原先打算给宝玉留的,没想到这么快就便宜了他,若不是怕再生间隙,再起祸端,她真的想指着他的鼻子大骂一声“小鳖孙!”

  看着他们卿卿我我,你农我农的恩爱模样,贾母心中一股无明业火勐地腾空而起,这小鳖孙不以为耻,却反以为荣,亏他还探花及第,熟读四书五经,满口仁义道德,可干的有一件是人事吗?特别是在这方面,经常夜里翻林丫头的墙头,前天晚上竟然还没有回去,直接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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